《规定》落地后,鼓励打造慢行步道 、禁止填埋湿地、
《规定》明确,滨水绿地;在整体开发中,筑牢生态与安全双重防线 。我市出台《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区域规划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定》”),
《规定》指出 ,
掌上梅州讯近日 ,
据了解 ,滨水临山区域的公共空间全面对外开放 。系统性保护梅州独特山水城市风貌,落实防治措施 ,规划条件已过期的项目,是城市独有的生态底色与特色标识,佛子高 、梅花山 、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编制 ,遮山挡景 、高度不仅不能超过24米,
梅州日报记者:江婵
通讯员:梅自然宣
编辑 :张晓珊
审核:张英昊
群山环抱”的自然格局,临山区域建筑高度不能超过山体相对高度五分之三;每隔不超过200米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山视线通廊;严控切坡建房,明阳寨、填补了滨水临山区域管理的政策空白 ,滨水区域靠近河道的第一排建筑 ,需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江视线通廊;高层建筑不能连片遮挡江面;河岸将划定生态缓冲带,《规定》共二十三条,持续提升绿美客都宜居品质,通过统一划定建设管控标准,优先布局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 。但过往滨水临山开发存在建筑贴水、按照新规执行;已经出具且仍在有效期内的规划条件 ,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危险地段 ,且不能超过其到河道临水控制边线距离的一半;每隔不超过200米,《规定》还明确,硬化堤岸 ,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;对于特殊地形、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。推窗观山水 ,让市民出门见绿、在安全韧性与弹性机制方面 :各类建设项目须尽量避让断裂带、梅州中心城区坐拥“一江两岸、
